(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股份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主体。规定了股份登记申报、锁定与解锁、股份变动信息披露等内容。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等敏感期间买卖股票。涉及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