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修正案(2025年10月修订))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在三十日内确定新人选。股东会取代股东大会,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决定增资等。公司可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公司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工作等。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由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事项由股东会决议。公司清算义务人为董事,清算组由董事组成。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