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钢股份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10月31日,授予数量为148万股,授予价格为2.14元/股,授予对象共9名,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七十二个月,限售期为24个月,分三期解除限售,分别解除33%、33%、34%。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根据规定对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2.15元/股调整为2.14元/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前6个月内无卖出公司股票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