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众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和兰溪市众鑫寰宇包装有限公司,合并后二者法人资格注销,资产、负债等由公司承继。同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众鑫智能变更为公司,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募集资金用途等不变。本次吸收合并旨在优化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该事项程序合规,有助于提升资产整合效益,未改变募投项目实质内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对其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