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风险。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两类,分别涵盖股票、债券等可随时变现的投资及股权投资、合资项目等长期持有投资。公司设立投资评审小组,由总经理牵头,投资管理部门负责项目预选、论证及实施管理。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及会计核算,法务部门审核合同协议。重大投资项目需经专家或中介机构论证。对外投资决策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达到特定资产、收入、利润等标准的交易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监督与审计,派出董事及财务总监参与管理。制度明确投资转让、收回条件,并规定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合规透明。本制度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