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28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共599人,代表股份489,813,4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43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两项议案获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以上同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