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生益电子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筹备、文件保管及股东资料管理,并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需具备经济、管理、证券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不得有《公司法》禁止情形或被监管机构认定不适任。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可连任。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相关人员须配合。秘书空缺超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代行职责。细则还明确其保密义务、法律责任及离任审查要求。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