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生益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审计委员会行使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财务负责人等职权。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职,可被撤销职务。涉及利害关系时实行回避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定期报告工作。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