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生益电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管理层结构。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委员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条件。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管人选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候选人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应披露理由。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委员对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存在利害关系时,相关委员应披露并回避表决。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