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庞春霖))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庞春霖声明,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人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或管理经验,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本人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非前十名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无不良诚信记录。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已参加相关培训并取得证明。承诺任职期间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