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旨在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降低突发事件对经营、财务及声誉的影响。突发事件分为治理类、经营类、环境类和信息类四类,涵盖大股东风险、重大诉讼、经营恶化、自然灾害、股价异动、不实报道等情形。公司设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负责决策、指挥、信息发布及对外沟通。制度明确预警预防、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信息披露、保密要求及奖惩机制。发生信息泄露或媒体不实报道时,须及时报告、澄清并追究责任。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