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安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49,597,049元,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农药生产与批发、肥料生产等。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公司设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回报,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采用现金分红,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可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情形。章程还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及公司治理结构。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