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5人。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内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相关人员违反保密规定行为。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调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取消监事会后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告编号:临2025-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