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外投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防控风险,提升投资效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地规则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所有对外投资活动。
对外投资范围包括有价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及其他投资,具体涵盖设立子公司、增资、联营、并购、股权收购、委托理财等。投资遵循合法性、适应性、可行性、控股性、风险控制及利润最大化原则。
公司股东会与董事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授权范围内行使审批权。证券部为牵头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审议、信息披露及法律审核;财务部负责资金筹措与会计核算;审计部负责监督审计。
投资审批权限明确:交易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或利润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相应指标50%以上且超规定金额的,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达10%以上且超规定金额的,由董事会审批。十二个月内同类交易累计计算。
投资程序包括项目建议、初审、可行性研究、总裁办公会讨论、逐级上报审批及政府核准等环节。重大变更需重新论证并履行审批。
公司对投资项目实施后续管理,派出董事或高管参与被投资企业决策,按子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人事与业务管理。投资收回、转让或核销须依条件和程序进行,处置前须论证并报批。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