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子公司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子公司指公司全资设立或持股50%以上、能实际控制的企业。公司作为控股股东享有投资收益和重大事项决策权,子公司须服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须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管实施治理监控,子公司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执行公司财务、投资、担保等管理制度。子公司应定期报送经营报告及财务报表,接受公司审计监督。公司对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