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规范独立董事行为,确保其依法履职。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且不得存在影响独立判断的情形。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公司应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关联交易等事项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有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辞职或被免职导致人数不足时,公司须在60日内补选。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