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变更及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及8.17条)
第一拖拉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宣佈,于麗娜女士已退任公司秘書及聯交所上市規則第3.05條下的授權代表,自2025年10月28日起生效。于女士與董事會無意見分歧,亦無須提請股東關注的事宜。董事會對其貢獻致以感謝。
于女士退任後,劉斌先生獲委任為其中一名聯席公司秘書,黃雅婷女士獲委任為另一名聯席公司秘書及授權代表,均自2025年10月28日起生效。
劉先生現為公司財務總監及中國一拖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具備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註冊會計師(非執業會員)、國際註冊內審師及正高級會計師資格。黃女士為德恒律師事務所(香港)合夥人,專長於併購、監管合規、首次公開發售及公司商業事務,為香港高等法院認許律師及香港律師會會員。
根據上市規則第3.28及8.17條,公司須委任符合資格的公司秘書。黃女士具備相關資格,而劉先生雖未完全符合第3.28條資格要求,但董事會基於其與管理層緊密合作、熟悉集團運營、具備企業管治經驗等因素,認為其適合擔任聯席公司秘書。
聯交所已批准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3.28及8.17條,為期三年,條件包括:黃女士須持續協助劉先生;若公司嚴重違規,豁免可被撤銷;公司須披露豁免原因、詳情、條件及兩位聯席公司秘書的資格經驗。豁免期內,公司須向聯交所證明劉先生已具備履行職責能力。若黃女士停止協助,豁免即時撤銷。聯交所可根據情況變動調整豁免。
董事會歡迎劉先生及黃女士出任聯席公司秘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