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需过半数同意。会议审议事项包括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决策等,部分事项须经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也需经专门会议同意。会议记录应完整保存,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意见并签字确认。公司应为会议提供支持,保障独立董事履职所需条件,并承担相关费用。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