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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光: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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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8,500.00万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6,000,000股,募集资金将用于收购JAI 100%股权。本次发行采用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股份锁定期为6个月。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机器视觉及光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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