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规定,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主任委员。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连选可连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由董事长、总经理、主任委员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涉及委员本人或近亲属被提名等利害关系时应回避表决。委员会决议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记载理由并披露。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