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郴电国际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取得交易所资格证书,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情形。公司应在股票上市或原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股票变动管理等工作,有权列席重大会议,获取公司信息。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不得无故解聘。秘书离任前须完成工作移交和离任审查。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