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已履行相关程序。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确定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10月24日,授予数量为21.20万股,授予价格为15.73元/股,激励对象共计23人。公司已就本次授予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均符合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