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监督管理。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等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资金,须专款专用,存放于专户,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质押等变相改变用途行为。公司应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募集资金使用需真实、公允,防止被关联人占用。董事局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披露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变更用途、实施地点或使用节余资金等事项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独立董事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鉴证。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