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规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公司应依法保障股东权利,董事局负责召集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股东会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方式召开,表决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的股东应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应及时公告,律师需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