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368,645,690元,法定代表人为总裁。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可依法转让。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行使包括审议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动、董事选举等职权。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公司设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利润分配应重视投资者回报,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章程还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及会议召集、表决程序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