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独立董事独立履职。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关联单位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原则上仅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等。公司需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充分保障,包括信息知情权、工作支持及必要费用。独立董事须对关联交易、重大事项等发表意见,并向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