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及会议记录等程序。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分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会)或15日(临时会)公告。表决方式包括现场与网络投票,同一表决权仅限一种方式。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十年。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