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忠实勤勉履职,发挥决策参与、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年至少一次,会议通知需提前3日(定期)或1日(不定期)发出。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事项等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亦需经该会议审议同意。会议应制作记录并存档,保存期限10年。公司应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承担相关费用。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年度述职报告应包含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