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10万股限制性股票因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未明确激励对象而作废。公司已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2024年10月31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激励计划。2025年10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本次作废已履行必要批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