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注销系因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内15,000份股票期权未行权,根据规定该部分期权将予以注销,不得递延行权。公司已就本次注销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注销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