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任期内不得无故解除职务。委员会职责包括对公司董事、高管的薪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理由。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邀请董事或高管列席,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保存十年。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和修订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