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百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修订))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控制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设立内部审计监察部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独立监督评价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部门需每年提交内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对外投资、资产买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重点事项进行审计。发现重大缺陷应及时报告。公司应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给予处分。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