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规定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本人名下及他人账户、信用账户内的股份。禁止转让股份的情形包括离职后半年内、承诺不转让期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6个月等。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需在年末持股数基础上计算可转让数量。计划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结果。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特定期间买卖股票。违反短线交易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相关人员须及时申报个人信息及股份变动情况,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