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补充公告持续关连交易)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裕承科金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79)发布补充公告,就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十月三日的公告中所涉及合群与裕承资产管理订立的投资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提供进一步资料。
董事会已对经修订的管理费结构进行详尽分析,考虑因素包括合群投资组合的过往资产净值、其复杂性及当前市场波动。董事会亦审阅本公司与独立第三方客户就可比较投资管理服务所订立的现有协议。董事会确认,经修订费用结构并非对合群更为有利,并与向独立第三方所提供的条款一致。
本公司进一步确认,该修订不会导致先前披露与合群进行持续关连交易之年度上限港币2,000,000元发生任何变动。
本公告为此前公告的补充,应与其一并阅读。上述额外资料并不影响此前公告所载其他资料及内容。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此前公告内容维持不变,并就所有目的而言继续有效。
承董事会命
裕承科金有限公司
行政总裁 许昊
香港,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非执行董事郑志刚博士 SBS, JP(主席),执行董事许昊先生(行政总裁)及李楚楚女士(首席财务总监),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凌洁心女士、张广先生及彭倩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