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等证券方式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含股权激励资金。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存储,不得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须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严格审批程序,投资项目应按计划进度实施。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公司可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须履行相应程序并公告。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年度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