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成员变动需及时补足。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主要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审查内控制度及重大关联交易等。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