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不得实施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符合条件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并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已暂缓或豁免的信息在相关情形消除、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应及时披露。公司须登记相关信息并保存至少10年,定期向证监局和深交所报送登记材料。对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