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2025年修订))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规范公司治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董事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原则上不得全权委托,一年内出席少于三分之二的应书面说明。董事应对审议事项充分调查、明确表态,对定期报告签署确认意见,不得拒绝签署。财务负责人须确保财务独立,防止资金被占用。董事长不得越权决策,应保障董事会秘书知情权。独立董事应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相关人员存在禁任情形的应及时解职。本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