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部控制等。涉及财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财务负责人等事项须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应勤勉尽责,对财务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出意见。公司应为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相关履职情况需在年报披露时同步公开。本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