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孚股份: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管及相关部门人员。年报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信息披露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快报与实际业绩差异重大等情形。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标准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利润等项目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额超500万元,或影响盈亏性质等。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收集资料、调查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警告、调岗、降职、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制度同时适用于季报、半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