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于2025年10月23日采纳))
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職權範圍於2025年10月23日採納,明確委員會由董事會從非執行董事中任命,成員不少於三人,多數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至少一名具備會計或財務管理專長。委員會主席須為具會計專業能力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由委員選舉並報董事會批准。
委員會會議法定人數為三分之二以上委員且均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決議須經出席委員過半數通過。會議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可召開臨時會議,通知期一般為七天或五天,經全體同意可豁免。會議可透過通訊方式進行,委員可委託其他委員代為出席。
委員會每年至少與外聘核數師舉行一次無執行董事出席的閉門會議。經全體成員簽署的書面決議視同會議通過。
委員會獲授權調查職權範圍內事項,索取資料,聘請專業意見,並監督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須審議財務報告、會計師事務所聘任、內部審計制度、會計政策變更等事項,並提交董事會審議。行使監事會部分職權,監督董事及高管合規情況。
委員會負責審閱財務資料,檢討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協調內外審計,審查年報編制,確保外聘核數師獨立性,並制定舉報政策。會議記錄由秘書保存並傳閱全體董事,決議須向董事會報告。
本職權範圍登載於港交所及公司網站,取代原有相關文件,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