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山欧派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等向投资者募集的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应专款专用,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超募资金应优先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回购股份。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公司应定期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每半年披露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定期开展现场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