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正眼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五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占比超二分之一,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会议。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遴选合格人选、审查候选人资格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不少于十年。委员具有保密义务。本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