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正眼科: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事项的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和2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战略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采取现场、视频、电话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委员可委托他人代为表决。会议记录及相关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