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正眼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公司内部、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五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超二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披露、评估内部控制、提议聘任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相关事项须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本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