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正眼科: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10月))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季度)和临时报告(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股东变动等),并通过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公司须在事件发生后及时披露,防止内幕交易。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临时报告依规定程序披露。信息在公开前须保密,违规者将被追责。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