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正眼科:重大决策及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决策及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规范对外投资程序及审批权限。对外投资包括新设企业、股权收购、资产买卖、兼并及证券投资等。证券部为投资管理主管部门,负责项目调研与评价。投资决策需经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审批标准包括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占比超50%或达规定金额;董事会审批标准为上述指标超10%或达较低金额;董事长审批低于该等标准的投资。独立董事需过半数同意关联交易等事项。投资项目实行负责人制度,归口管理部门与审计部监督实施。重大事项须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投资转让或收回须按相同审批权限批准。信息披露按上市规则执行,相关文件存档十年。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