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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新科技: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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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须具备证券法律、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并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资格证书。其主要职责包括: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保管股东名册与印章、组织董事培训、协调与监管机构沟通等。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职期间需签署保密协议。公司应在董事会秘书空缺后三个月内聘任新人,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若出现不符合任职条件、连续三个月不能履职或重大失职等情况,公司应终止聘任。本制度依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等制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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