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部审计制度)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部审计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和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由公司审计部实施,对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进行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促进公司治理和完善。
公司设立党委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内部审计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审计部向党委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董事会负责,并定期向公司党委、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审计工作,并接收重大问题的直接报告。
审计部保持独立性,不隶属于财务部门,专职审计人员比例不低于在岗职工人数的3‰。审计人员需具备专业能力,履行职责时应遵守回避、保密等规定。审计部有权要求提供资料、参与会议、检查信息系统、调查取证,并对违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审计部每年至少两次检查公司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及大额资金往来,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公司建立审计与纪检、巡察、人事等部门协同机制,重大问题线索移送纪委处理。
对拒绝审计、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整改或审计人员失职、泄密、谋私等行为,公司将按规定追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