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议案》。本次调整将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已取得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提供不超过4.68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专项贷款,且贷款金额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的90%。本次调整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预计回购4,000万股至8,000万股,价格不超6.50元/股,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存在股价超限或重大事项导致回购无法实施的风险。










